怀化市脑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脑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277869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10月8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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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怀化市脑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楼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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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怀化市脑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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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街道怀化市脑科医院内西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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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洁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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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怀化市脑科医院拟在院区内西南角建设精神心理卫生楼及其附属工程,并新增床位300张。怀化市脑科医院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为门诊楼大楼1栋(3F)、住院楼1栋(9F)、 食堂2栋(1F,2F)、办公大楼1栋(3F)、老年大楼1栋(3F)、家属楼3 栋(5F)和心理健康服务大楼1栋(1F),相配套污水处理站1个(300t/d) , 垃圾处理设施及院内绿化,柴油发电机房,危废暂存间,中央空调机组,消 防水池等。编制床位600张。新建项目建设1栋9F/-1F精神心理卫生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20027.49m2,其中精神心理卫生楼 19690.83m2(地上 16571.02m2、地下 3119.81m2),门卫(消防控制室)96.00m2、垃圾处理站24m2、室外风雨连 廊156.42m2、污水处理站36.00m2、医疗废弃站24m²;设置床位300床;并 配套实施土石方、给排水、电气、绿化、挡墙及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总投资1502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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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次要有施工车辆、挖土机、 装载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SO2 、NO2 、CO、烃类等污染物。在建筑物装修阶段会产生甲醛、苯系物等有机污染物等。建设单位在施工前主动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及鹤城分局报送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明确施工时序、产尘 作业安排及扬尘控制措施,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指导。站点非运维人员进入申请参照停运3天内程序提前报批,在批准时段按要求完成。在施工场地面向监测点一侧(东北侧)设置双层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2.5m;气站站房150米范围内为控制区,严禁雾炮车喷淋、 固定喷淋、无人机喷淋等人为干扰监测的行为;在施工场地靠近监测点一侧(东北侧厂界)增设1台临时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对PM10 、PM 2.5 及TSP进行实时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或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制定施工扬尘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或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制定施工扬尘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除应急抢险外,应停止国控空气监测站点周边 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 砂石运输车等重 型车辆应停止运输作业。严禁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使用雾炮车对监测点周边50m范围内进行喷淋作业。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废水。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处理后用于洒水等。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施工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于产生高声级的机械,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通过采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围挡、减振和运输管理等措施,使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固废:工程拆除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其他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送至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妥善处置。原有污水处理站拆除作业前应制定拆除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不得随意堆放。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垃圾暂存间恶臭、检验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垃圾暂存间恶臭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密闭加盖、喷洒除臭剂绿化带建设控制后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次数极少,尾气产生较少,通过管道无组织排放,垃圾暂存间恶臭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对垃圾站的运行管理进行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检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收集至屋顶稀释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医院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引至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太平溪,最终汇入舞水,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 氧池+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属于《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推荐的一级强化处理工艺。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泵、污水处理站鼓风机、中央空调机组、 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确保达标。 4、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餐厨垃圾、生活垃圾、 废一次性输液瓶(袋)、废包装物、废紫外灯管、废药品、中药渣、废离子交换 树脂、检验废液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此件公开发布
(一审:向满金;二审:李振宇;三审:杨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