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箱包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箱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277869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8月20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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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箱包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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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华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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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舞阳大道与环城西路交汇处武陵山现代商贸物流城(一期)3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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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小蜜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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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华炜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现代商贸物流城(一期)3 栋进行箱包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0937.5m²,建筑面积43751m²。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只箱包,其中25万只拉链箱、5万只铝框箱。项目总投资 16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32.7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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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已建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污染,且设备安装均在封闭式厂房内作业,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其作业周期较短,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文明作业等,对环境影响轻微,本环评不作详细分析。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破碎、切边工序粉尘,抽板成型、吸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恶臭,涉及的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甲苯、乙苯、1,3-丁二烯、酚类、臭气浓度等。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部分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产生值较小,经大气扩散后臭气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外排至㵲水。 3、噪声:本项目产生机械噪声,机械噪声源强在 75-95dB(A)之间,经过厂房隔声处理后,对厂界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模具、废布料、废皮条、报废配件、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此件公开发布
(一审:向满金;二审:卢海琦;三审:杨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