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怀化市鹤城区小伟田螺餐饮店

2026年7月17日,我局收到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小姜相关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第一时间对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开展风险管控与核查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小姜是2026年6月14日从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井坪村佳惠物流园蔬菜区F15号怀化市鹤城区小谌农产品批发部(个体工商户)处购入,购买了50斤,单价:8元/斤,共计:400元。上述使用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小姜除2026年6月14日抽检6.3斤外,截至2026年7月17日送达检验报告,案涉农产品已全部使用完。

 当事人在本局调查阶段,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截止调查终结,未接到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情况。

二、核查处置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小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一审:舒琪;二审:陈启伟;三审:李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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