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徐酥生蛋糕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6年7月14日,我局收到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使用的青团相关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第一时间对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开展风险管控与核查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明,涉案“青团”是当事人于2026年5月28日在西安盖雄商贸有限公司处购买的,以75元/箱的价格购进了3箱,货值金额为225元。抽检销售了2.74斤,销售金额为60.28元。剩余部分以全部售出。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配送单据以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核查处置结果

当事人销售的青团,有证据足以证明该青团实际上为糕点类的预包装食品,检测项目并未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四)项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予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一审:舒琪;二审:陈启伟;三审:李述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