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分公司
2026年7月16日,我局收到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小红薯相关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第一时间对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开展风险管控与核查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该批次小红薯,是当事人于2026年6月10日从郑州鑫薯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采购数量10斤,采购价格是2.17元/斤,支付金额21.7元。
当事人在本局调查阶段,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截止调查终结,未接到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情况。
二、核查处置结果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红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一审:舒琪;二审:陈启伟;三审:李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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