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局始终积极响应省、市、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一体推进法治鹤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工作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地位和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坚持把法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认真安排部署,调整补充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内部职责分工以及保障措施。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学法守法意识。我局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局班子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期积极参与相关普法考试,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报学习市、县纪委关于违纪违法、失职失责案件的通报文件,组织收看《忠诚与背叛》等警示教育片,旨在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三)强化宣传宣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纵深推进法治工作建设,履行普法责任,我局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普法节点,认真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利用单位电子屏幕、法治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反复播放和展出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平安鹤城建设。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是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工作,立足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完善普法机制,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在执法过程中推进普法,每一件执法案件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法人员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使他们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执行行政决定;二是抓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与今年的创文创卫入户宣传工作相结合,做好干部职工与包保小区责任工作,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倾听群众声音,认真回答群众疑惑问题,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和法治建设满意度。
(五)强化精准普法,推进执法普法工作。我局认真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在办事窗口放置法律法规单行本和办事指南等普法宣传资料,方便行政相对人了解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法律依据、管理要求和办事程序。在实施行政许可时,通过法律文书和网上公告,积极向行政相对人普及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范,认真解答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咨询。
(六)强化协同推进,全面推动执法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拓宽公示渠道,多途径确保公示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强化全程公开,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实时更新。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出示行政执法文书,陈述其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完善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目前为止,对已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三是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实施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同时完成公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法力度仍需加强。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二)普法力度仍需加强。我局学法普法方式相对单一,局目前法治宣传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创新思维和创新方式不够,特别是在新媒体、互联网、云计算与法治建设的融合深度不够。
(三)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在依法打击违规违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震慑效果不够好,导致辖区内部分企业有观望避学心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树牢法治观念,当学法用法“领头人”
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一是强化领学促学制度。利用周例会、局班子会、党员大会等机会,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全面依法治区系列工作部署,建立案件部门联合会审机制,对每起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照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及自由裁量原则,确定处罚种类、处罚额度。同时,及时与上级生态环境法制部门对接,参与指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工作,确保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二)加强普法宣传,当法治建设“宣传员”
本人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生态环境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全面实施普法宣传。以“6.5”世界环境日、“8.15”国家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普及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分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律法规知识。2023年,共开展集中宣传3次,发放宣传材料2600余份,有效提升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二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各类专项行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深入厂区开展“把脉问诊”,累计检查企业81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指出立即消除。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开展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企业中来。结合行业专项整治组织企业参加座谈会、培训会,以案释法宣传活动,促进企业增强尊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
(三)坚持依法执法,当文明执法“环保人”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本人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行政负责人,在日常工作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一是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各类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全局持有执法证人员23人。组织好全局公职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共24人参与,参与率100%,合格率100%。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就《保密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法规制度开展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执法力量、重点企业数量,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重在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行为,对重大、恶劣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2023年全局共立案20起,行政处罚102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强化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跟进。制定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环境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学法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电子屏幕、横幅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对行政处罚案件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继续实施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
202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