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医疗、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等各项事业在法治框架内健康发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完善了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健全了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配备了专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和普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进一步审定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规划,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依法行政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行为监督。二是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机关、法治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三是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体系。
二、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宣传培训,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注重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新政策和新知识的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民项目等相关政策;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有针对性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卫生健康服务的有机统一,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作出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及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3.加强监管,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大提高了卫生健康系统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的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配备执法记录仪,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全程文字、音像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并可追溯复查。落实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所有卫生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全年按照省、市各类专项日常监督检查要求,我局全面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麻醉精神类药品、医疗美容、医疗废物、医疗文书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 722 人次,执法车辆 163台次,检查医疗机构701 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701份,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32家次,立案查处28家,依法取缔无证行医 6家次,没收药品6袋,处罚金额共计80万余元。二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我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7件,行政许可4232件。三是推行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实行“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同时注意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指出,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全年共计3起案件首违轻微不予处罚,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提升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避免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4.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并按时审结,积极参与行政诉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
5.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025年以来共完成行政许可审批 4232件,按类别分类: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多机构备案等业务共1485件;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延续注册等业务共1637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续换证343件,饮用水卫生许可28件;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61件,放射工作人员新发20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共453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22件,卫生保健许可证72 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1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108件,生育关怀给付2件。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均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无超时限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今年以来接待群众窗口咨询2680多人次,窗口满意率保持100%。
6.加强政务公开建设。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及时更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公共卫生领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7.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设立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工作台账、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8.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达100%。
9.履行普法责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为主体,围绕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法治化建设,抓好了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向医疗卫生机构、执法对象、病患者宣传卫生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机关和基层干部职工450余人均如期完成本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如法网”的培训学习和考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二是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利用“国家宪法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法治精神。2025年以来卫健系统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三是广泛开展社会普法。依托卫生健康普法阵地,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窗)等媒介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
10.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高度重视法制队伍建设,以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为重点,不断增强卫生健康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熟悉行政执法的操作规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和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区法治建设重点,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继续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监管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监管执法手段。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执法手段,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指导,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领导能力,采取更积极有力的措施,努力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四是继续做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推动队伍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
(一审:廖岩英;二审:陈 玮;三审:谭子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