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鹤城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1.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通过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法治全过程各方面。
2.健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促进财政法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坚持学法制度。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全体干部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法治建设会议精神等,切实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治工作重要内容。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执法主体是否明确、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等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
2.健全财政内控机制。持续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政府采购、政府债务、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优化内控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实现财政权力运行全程可控、可溯、可查。
3.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经确认,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才能出台。
4.做好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协助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地位,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
5.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信用承诺录入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本单位权责清单、预决算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等。实现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7.深化财政领域信用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和使用信用承诺,做好会计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财政资金扶持过程中,将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持续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8.落实法治经费。在当前积极倡导“过紧日子”的前提情况,区财政加大普法经费投入,优先安排法治工作经费,有推进了机关法治建设。
二、大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府网、微信群等发布财政法规政策解读文章,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
(二)组织线下普法活动。一是多式多样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三周年,向服务对象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手册,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资料展架,充分利用财政局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线上平台,发布《信访工作条例》解读文章。二是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信用宣传。三是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滚动屏幕、手机信息平台等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积极向社会宣传本单位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发送法治警句、法治格言,丰富法治文化内容。
(四)组织开展法治学习。组织财政干部法律知识讲座2次,网上学法在线学习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三、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治学习培训
(一)开展财政基本法律知识普及。坚持定期发放《法制宣传手册》,让大家到更深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柜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二)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每年定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财经法律案例进行剖析,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建设。
(四)开展干部职工参与普法考试。制定出《鹤城区财政局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全国普法学习,下发考试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网上普法的推广和学习,营造出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普法学习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五)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再培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重点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及旁听庭审活动。另外,还在法规股专设“学法园地”,归纳法律法规相关书籍方便干部职工随时借阅学习。
四、存在的不足
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同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专业性法律人员配备不足。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形式较为单一,只局限财政部门法《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或是上级要求宣传的法律法规,针对性、以案释法学习宣传还够。
五、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线上培训等形式,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培训不少于6次,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衔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修订不适应新形势的文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
(三)坚持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持续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四)多层次加强财政法治监督。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提高监督的精准度、震慑力、实效性。完善法律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法律风险内部控制监督。
(五)统筹强化财政法治保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有效普法。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库在重大改革、重要立法等专业领域作用。
(六)持续做好财政领域信用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和使用信用承诺,做好会计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办理行政许可或有财政资金支持的事项前进行信用核查,将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持续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一审:黄星;二审:夏冰;三审:贺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