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和设施设备管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于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将《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怀化市城区水文水资源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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