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我单位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8月2日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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