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城区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
为严格控制村级举债行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审批权限与程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乡村振兴。
我单位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将《鹤城区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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