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补充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足额完成本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程序,重新筛选、审查确定增补拟任命人选,现将增补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予以补充公示。
一、公示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
三、有关要求
1.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
2. 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具体线索和依据,严禁诬告、诽谤。
3.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鹤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联系电话:0745-2290059
特此公示。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2026年9月15日

(一审:丁辉琦;二审:刘静;三审: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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