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关于征集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24〕31号)和《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管理办法》(鹤政办发〔2023〕1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征集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
一、建议事项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应属于区政府法定职权范围,拟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决策建议,主要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6年1月14日至2月13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说明理由。
电子邮箱:544633801@qq.com
通讯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雪峰大道旁鹤城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745-2290059、15115168770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