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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予以责令改正的公告

各相关旅行社: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应在限期内补足保证金。经查,下列旅行社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或补足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责令改正,因下列旅行社存在失联、地址不符等情况,无法通过正常送达方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责令被公告旅行社予以改正,于公告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将存款凭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等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旅行社可在指定银行补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提交银行担保或自行申请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亦可针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事宜依法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逾期未按照要求改正的的,将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并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相关旅行社及其主要负责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名单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编号

1

湖南宇众房车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100951

2

怀化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12031

3

怀化市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12027

4

怀化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HUN-12017

5

怀化华运旅游服务开发有限公司华运旅行社

L-HUN-12015

6

怀化普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HUN-12045

7

怀化风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HUN-12034

联系电话:0745-2232149。

怀化市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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