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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城南街道辖区内道路交通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定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结合城南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城区道路运输、公路营运、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水上交通、城市客运、驾驶培训、城乡客运、打非治违及校车安全等全领域企业为排查范围,按照“三查一曝光两闭环”要求,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健全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提升鹤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及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南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安排部署行动工作。行动专班办公室设街道交通办,彭明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行动各成员单位工作,交通专干陈波涛同志负责信息和资料收集工作。

总指挥:周福长    工委书记

组 长:斌      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彭明友    工委副书记

  成  员:孙 李    党工委委员、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肖 玮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潘瑞雪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贺 月    工委委员、组织委

      石  蓓   党工委委员

      李溶栗    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唐铭徽  副主任

      胡 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仲武  高铁南社区支部书记

      滕建波  奥林社区党委书记

      尹德静  禾塘村党委书记

      周传敏  杨村村党总支部书记

      周 匀  长泥坡村党支部书记

      杨 伟  水垅村党总支部书记

      彭建军  桥梁村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  斌  赵家山村党总支部书记

  三、行动时间及步骤

  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026年6月3日至10日,为各单位各部门宣传、排查阶段;6月10日至7月2日,为行动联合整治阶段;7月3日至12月30日,为行动巩固提升阶段。

  四、核心排查重点

  (一)农村客运方面

  聚焦各村领域打非治违、城区至乡镇客运班线、城乡公交线路,重点开展非法营运、农用车、三轮车载客及线路隐患、超员超速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严查非法营运车辆和农用车、三轮车载客等违法行为。

2.严查农村班线车辆、城乡公交超员超载行为。

  3.排查农村班线、城乡公交线路隐患。

  4.督查乡镇、市公交集团鹤城公司是否在赶集日安排专人定点检查城乡公交人员超员超载情况。

  (二)道路货物运输方面

  聚焦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货运出入口、物流园区周边路段,重点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1.严查货车超限、超载、改型、未覆盖篷布抛洒滴漏

  2.排查非现场治超设备运行状态、称重检测点位安全隐患;

  3.核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改闭环情况,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4.排查夜间、凌晨非法闯卡、绕行避检等隐患,杜绝隐患车辆、超限车辆上路运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怀化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陆港大队、机动勤务大队

  (三)道路旅客运输方面

  覆盖城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场、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领域,全面排查客运行业安全隐患。

  1.维护好高铁站、火车站车辆秩序安全;

  2.核查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排查站内消防设施、安检设备、疏散通道、应急演练、人员值守等安全隐患;

3.严查客运车辆、包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营、违规揽客、站外上下客等行为;

4.核查客运驾驶员从业资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疲劳驾驶管控情况;

  5.排查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无证营运、车辆不合规、驾驶员资质不符等信息;

6.整治客运站场及周边客运市场乱象,杜绝非法营运载客行为;

7.整治农村道路“三超一疲劳”,农用车非法载人,面包车无证经营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怀化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陆港大队、机动勤务大队、辖区乡镇、街道

  (四)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方面

  聚焦城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运源头企业,压实源头安全管控责任。

  1.排查城区物流园区、货运堆场等货运源头单位,严查违规装载、超载出场、未落实出场查验制度等隐患;2.核查货运车辆营运资质、车辆年审、保险购置、安全技术状况,排查报废车、拼装车、无证货车营运隐患;

  3.督导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车辆动态监控、隐患自查台账;4.重点排查危货运输车辆违规停放、无资质运输、押运人员缺位、标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怀化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陆港大队、机动勤务大队、辖区乡镇、街道

  (五)路域环境方面

负责城区国省县道、农村道路、市政配套公路、桥梁、涵洞、公路附属设施及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1.排查公路路面破损、坑槽、塌陷、边坡滑坡、护栏缺失、警示标识标牌损坏缺失等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2.严查擅自占用公路用地、私开道口、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桥下空间违规堆放物品等侵路毁路行为;

3.排查公路施工路段安全防护、围挡设置、警示提示、施工报备落实情况;

4.清理公路沿线非标广告、障碍物,整治路域环境安全

隐患,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严查G209国道摩托车飙车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怀化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陆港大队、机动勤务大队、辖区乡镇、街道

  (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面

  覆盖城区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训练场地,全面排查驾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1.核查驾校办学资质、训练场地合规性、教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年检及保险情况;

  2.排查训练场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用电用气安全、场地围挡、警示标识等硬件隐患;

3.严查驾校违规培训、异地培训、无证教学、教练员无资质上岗、超范围培训等违规行为;

4.督导驾校落实安全生产、学员安全教育、应急处置培训、日常隐患自查制度,排查台账不规范、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怀化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陆港大队、机动勤务大队、辖区乡镇、街道

  (七)机动车维修方面

  全覆盖城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聚焦维修作业安全、经营合规、环保消防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1.资质与经营合规性排查:核查维修经营备案、经营范围、作业场地合规性;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维修、未备案擅自开展维修业务;严禁承修报废车、非法改装、利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不按规范签发维修竣工合格证等行为。

  2.作业安全与设备隐患排查:检查举升机、千斤顶、焊机、空压机等维修设备定期检测、维保及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排查地沟、车间作业区安全警示、防护设施;规范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审批与现场管控;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3.消防与用电用气安全排查:检查维修车间、配件仓库、危废暂存点消防器材配置、完好有效及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排查电气线路敷设、违规用电、易燃易爆品(油漆、稀料、气瓶)储存使用、用气安全等隐患。

  4.危废管理与制度落实排查:核查废机油、废蓄电池、废配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范贮存、转移联单及处置合规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台账缺失、记录不实、管理流于形式问题。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应急局、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鹤城大队、辖区乡镇、街道

(八)水路运输方面

  覆盖城区通航水域、港口码头、营运船舶、水运企业,聚焦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码头安全、防污染等重点,全面排查水运安全隐患

  1.船舶与证书合规排查:检查客船、货船、渡船等营运船舶检验证书、营运证件、船舶国籍证书等是否齐全有效;排查船舶配员是否达标、船员适任证书是否有效、持证上岗及值班值守落实情况;严禁船舶无证营运、超航区、超载客、载货、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

2.船舶安全与应急保障排查:检查船舶消防、救生、堵漏、通讯导航等设备配备、维护及可用情况;核查客船脱险通道畅通、应急演练、乘客安全告知落实情况;排查船舶系固绑扎、船体结构、舱盖水密、动力与操舵系统安全隐患。

3.港口码头与作业安全排查:检查码头靠泊设施、系缆装置、装卸设备、安全防护、警示标识及消防设施;规范码头动火、受限空间、危险货物作业审批与现场管理;排查用电、防滑、防坠落、防溺水等硬件隐患。

  4.安全管理与防污染排查:督导水运企业、码头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岸基管控、隐患自查、应急处置与值班制度;严查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船舶违规排放、防污染设施缺失或失效;整改制度空转、台账不规范、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盈口街道、河西街道、城中街道

  (九)校车安全方面

  覆盖全区校车及校车行驶线路,聚焦车辆技术状况、驾行驶证、随车安全、消防设备、紧急医疗设备及农村地区校车行车路线,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隐患。

  1.驾驶员、车辆资质、车辆年审、保险购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技术状况。

  2.严查车辆超员、超速、带病行车行为。

  3.严查车辆不按报备线路行驶行为。

  4.排查农村地区校车行驶线路隐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怀化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陆港大队、机动勤务大队、区交通局,涉农乡镇、街道。

  (十)政府落实监督方面

    区政府办、区道安办要做好行动的统一调度、部署安排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要对个单位、各部门的行动落实工作进行督查。

  1.各单位、各部门对行动的部署、安排到位情况。

  2.整治行动期间个单位、各部门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3.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领域的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风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政领导包保联系安全生产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带头抓主要问题、重点行业;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线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上带下推动工作落实。要采取“超常规、长牙齿”的硬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际成效,绝不能搞一般性的开会、发文、检查,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纸面整改。

  (二)强化问题整改和验收闭环。隐患排查整治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清单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事故风险隐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隐患排查患,要及时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的现场核实,切实提升整改质效,严格做到闭环销号。对涉危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分级分类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必须现场验收复核。

  (三)聚焦工作重点和约谈曝光。要将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两客一危”红码车辆集中、曾发现“百吨王”车辆、内河客船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慢、《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大数据预警模型运行分析报告》发布的红色、橙色预警较多的企业,以及《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指出问题隐患较集中的企业及船舶作为排查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的促进作用,推动辖区深入查找、有效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对问题突出集中的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发动员工和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严格问责追责,对因工作失职、敷衍塞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实行责任倒查;对隐患久拖不改或虚假整改的,启动事前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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