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凉亭坳乡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政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法制审核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办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 相关事项;负责辖区内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及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内群团工作;承担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推进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联防、交通治理等工作;制定和执行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保障、抗震减灾、森林防灭火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四)经济和生态办公室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指导、管理第一、二、三产业发展;承担城镇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公共资产管理、乡镇企业发展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科技科普等事务;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及统计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行保障、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排污口监管、秸秆及垃圾禁烧、小作坊污染防治等;承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及田长制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事项;协调中央、省环保督察及环境信访问题整改。
二、乡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升提供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农机技术的推广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及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以及水利设施防洪保安、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灭火与病虫害防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民族宗教、卫生健康、民政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老龄、慈善、残疾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劳动争议调解、城乡居民养老及医疗保障、工伤失业保险等服务,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平台建设,开展便民服务,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负责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承担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服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及舆情引导;承担抚恤优待经费发放、走访慰问、信息采集与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创业及帮扶援助平台;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户籍关系、组织关系转移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指导村级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
根据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专业执法领域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投诉举报受理及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按规定执行赋权和委托的执法事项,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其他机构
乡人大、人民武装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实行派驻体制,人员纳入乡统一指挥协调,负责人任免事先征求乡党委意见,党(团)组织关系隶属于乡。
乡政府联系电话:0745-28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