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怀化市鹤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6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鹤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了广泛听取民意,提高鹤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成果的质量,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将针对鹤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2026年3月9日下午3:30
(二)地点: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内容:就《怀化市鹤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充分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23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1.区政府、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人(共3人),原则由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推荐;
2.相关单位代表8人,原则由区自然资源局推荐3人,区林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各推荐1人;
3.各街道及乡镇人民政府代表6人,原则由坨院街道、河西街道、城南街道街道办及黄金坳镇、盈口乡、凉亭坳乡人民政府各推荐1人;
4.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村民代表6人:由黄金坳镇、凉亭坳乡、盈口乡各推荐1名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1名村民代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现场报名
1.材料: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证复印件、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
2.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8日,9:00-12:00、15:00-17:30(工作日)
3.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2楼用途管制股
4.联系人:黄超,联系电话:17769428888。
(二)网上报名
1.材料:填写好的《怀化市鹤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
2.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8日17:30;
3.邮箱地址:hc229630898@qq.com。
四、参会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听证会;邀请代表、委托推选代表还应当携带推荐信(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本次听证会材料将于听证开始时送达听证代表,以便参会代表了解具体信息,更充分地发表意见。
附件:
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