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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负责综合协调各股室开展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宣传、文秘、文电、政策调研、政务信息、保密、文书档案、信访、会务、治安、消防、机关房产、车管、计划生育和重要接待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意见和提案;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协调有关股室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保险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培训、专业技术干部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资金投入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水利事务中心:

1河长制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2.水政水资源组: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保护水工程、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各乡镇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监测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承办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扩建排污口的报批工作。

3.水利水电建设组: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村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区情,搞好调查研究,拟定本区农村水利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农村水利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拟定灌区规划,负责灌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节水灌溉工作规划、节水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泵站和机井的建设和管理,并编制相应规划;负责人畜饮水安全工作,组织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申报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和验收;及时编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提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做好农村水利的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搞好与本局各单位工作的协调和配合;认真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水电建设设计规划,开发管理工作等。管理农村水电,促进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农村地方电网建设与管理,农村水电资产管理,农村水电人员培训与科技服务。

4.水土保持预防组:负责依法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设施;负责审批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依法对有关部门、厂矿、企业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负责本辖区内水土流失防治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水土流失检测工作的管理;行使法律法规及各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有关职权,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有关水土保持治安、刑事案件。负责全区的小流域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工作,组织治理水土流失;宣传贯彻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治理和水土流失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工作。

5.移民开发工作组: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移民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负责移民口粮补贴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负责指挥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防汛抗旱管理,防汛抗旱研究拟定,防洪调度,抗洪抢险组织、抗旱组织,防汛抗旱资金管理,防汛抗旱人才培训。

(一审:唐峰;二审:王宏辉;三审:杨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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