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民政局2025年度工作总结
2025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湖南视察讲话精神,坚持固本强弱,强化民生改善,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明显改善。坚持动态管理,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截至12月,全区共有在册城市低保784户123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811.3176万元;农村低保751户159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38.21万元。审定特困供养人员707户707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补助金716.4万元、发放特困护理费8241人次469.47万元;发放丧葬费20人14.930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7户1260人171.8205万元。同时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33人次111.89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67.01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812人次348.1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889人次118.89万元)。同时发放孤儿散居与集中生活保障补贴15.62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04.31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照护生活补贴1.24万元。
(二)区划地名工作稳妥推进。完成新街社区等6个社区更名工作。印发《怀化市鹤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信息发布和低调挂牌工作方案》,稳妥做好盈口街道低调挂牌、涉改23个村(社区)交接工作。联合交通、水利、林业、教育、卫健、文旅、产业开发区等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严格审核地名、界线、区域范围等要素,高质量完成行政区划图,为区域规划、管理和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完成62条未命名背街小巷进行命名,并设立136块路牌。配合芷江、中方、麻阳、辰溪做好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群众和睦相处。
(三)公共事务管理法制有序。全面加强民政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收养登记等管理水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323对,离婚登记1606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17对。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38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项办结36件,收养登记事项办结2件)。全年共治理城区治丧扰民事件34起(含市长热线投诉件),巡查制止“三沿六区”乱埋乱葬2起,开展联合执法6起,拆除违规固化坟墓1起、阻止3起。公益性公墓和治丧点及进场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80%,墓位建设完成1万余个。骨灰楼建设项目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积极开展敬老月、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幼群体,今年来共发放老年补贴及高龄补贴3610人497690元、百岁津贴23人次37800元。建设运营社区食堂建设11家,全年共计提供用餐、助餐服务3万多次。开展“99公益·助老济困”项目,为73名高龄、失能、独居困境老人和134名困境儿童发放慈善慰问金共计14.49万元。
(五)扎实推进四大专项整治。第一时间制定殡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四个专项整治方案,并协调相关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部门协商议事及月报告机制,定期调度、协调联动抓好整治。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面,指导8个殡葬用品商店对殡葬用品进行明码标价。联合城中街道民政办、城中街道综合执法队、城中城管执法大队对3个利用老旧民房从事非法经营性殡仪服务活动的治丧点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联合属地街道、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现场制止违规搭棚治丧扰民13起、违规安葬坟墓2起。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方面,联合消防、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对养老机构消防、建筑、食品以及其他安全采取实地查看、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联合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养老机构安全隐患92条,整改完成89条。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方面,积极争取全省社会救助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及时与财政衔接提高救助标准,全面实行低保对象补差救助,充分利用省救助系统下发的预警问题线索,结合年度复核年审工作和区划调整移交村工作承接,对在册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家庭人口生存变化、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进行核算评估、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方面,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组织人员对2家慈善组织、2家社会组织及3个涉及慈善项目进行排查,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3个。修改完善《鹤城区慈善援助制度》,明确可量化援助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精准度还不高。目前,由于省、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互联网+监督”平台、审计数据平台等信息不完善,公安、税务、工商、社保、房产、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不实时或未开通,导致救助对象家庭收入、财产难以掌握、享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居民信息重复比对,工作效率不高,全面实现精准救助、核对难度大。
(二)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还需加强。由于我区养老服务起点低,设施不完善,养老服务形式单一,缺乏医养、康养专业人才,难以满足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同时在农村建设传统养老服务设施因服务场地配套设施不足、缺乏专业的运营团队等多方原因不能正常运转,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还需加强。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群众“死不起”、“葬不起”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区正推进公益性公墓及治丧点建设,并着手推动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计等工作,以便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
三、2026年工作打算
⠂ 1.加强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把积极养老、健康养老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更好惠及全体老年人。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构建区级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区域联动、村(社区)就近就便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优化机构养老支撑作用,推动机构养老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加快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养老机构管理机制改革,推行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定一揽子支持性“政策包”,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独立兴办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2.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主动适应民政服务对象变化和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专业多元的救助服务。强化基本生活救助。研制出台社会救助法实施条例,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全面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单人保”等政策规定,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构建集经办服务、经济核对、动态监测、供需对接、全程监管为一体的综合救助信息系统。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规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3.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福利政策公平、可及、可持续,稳步提升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困境儿童监护制度。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地方标准和推进困境儿童集中照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全面推进困境儿童集中委托照护服务,有效履行国家兜底监护职责。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基础性兜底保障制度,完善补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4.增强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围绕人民群众需求,优服务、强监管、治乱象、树新风,增强婚姻和殡葬优质化、人性化、精细化服务能力,贴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增强婚姻登记服务便利性。改革殡葬服务管理。坚守殡葬的公益属性,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点、公益性骨灰楼建设,建立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清单和非基本殡葬服务清单,建立健全全流程、全环节的服务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稳步推进火化区划定,大力发展节地生态安葬,完善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建设统一的生态安葬纪念设施。
⠂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5.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积极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厘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责清单,明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职责,压实部门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民生建设、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和整体统筹,健全行政区划管理“五全”工作机制和行政区划调整安排方案实施机制。完善行政区划调整与国土面积调整联动、行政区划调整联审工作机制。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要求,高质量推进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和边界文化建设,增确保边界地区平安和谐。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全面落实《慈善法》,积极弘扬慈善文化,开展丰富多样、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支持引导更多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推进福彩事业发展。加强福彩销售,规范福彩公益品牌项目实施,围绕福彩发行宗旨打造一批可感可及公益项目,提升品牌形象。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助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办好老区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