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工作的决议》的通知
片区各企业,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工作的决议》,全面筑牢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优化片区营商环境,现通知如下:
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核心要义,精准把握民营经济权益保障、要素平等使用、政务服务规范、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惩治等法定要求,推动片区管理服务与企业经营全面依法合规,切实稳定企业预期、激发发展活力。
重点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市场准入、权益保护、融资支持、政务服务、法律责任等核心条款,明确企业权利与政府服务边界;重点学习怀化人大《决议》界定的11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不作为慢作为、索拿卡要、违规干预、压案不查、恶意阻工等)及惩治、监督机制,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怀化高新区鹤城片区管理办公室反馈。
怀化高新区鹤城片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