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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合规性,鹤城区农业农村局拟对2026年度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服务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地点:鹤城区境内

项目概算:项目计划金额约696万元,7个项目(1.坨院街道犀牛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2.坨院街道岩添村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项目,3.农村卫生厕所改造,4.凉亭坳乡杨潭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坨院街道五里村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6.城中街道新家庄村岩背组组级道路提质改造7.黄金坳镇江垅湾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服务内容:项目监理服务。

二、被采购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监理等业务。

2.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被采购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下午5:30(北京时间)。

资料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信用及其他资料;服务报价等。(以上资料合订胶装及文本扫描后一并递交)。

递交地点:鹤城区农业农村局1516室(区政府综合楼15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先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股)

电  话:0745-2240085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发布。

被采购人自行承担参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一审:吴勇;二审:张治军;三审:陈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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