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运输案
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对外公开曝光一起2026年6月的执法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6年6月3日,鹤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中,于怀化市鹤城区S250线K90+500m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赵某驾驶的车牌号码为湘HA9663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限运输。经治超站现场检测,该车按规定最大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71.60吨,超限40.60吨,超限幅度高达130.97%。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条以及《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处理情况
2026年6月3日,鹤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现场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登记严重超限台账并完成系统录入。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赵某及货物委托人王某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详细讲解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运输的危害以及托运人应尽的合法装载义务。当事人于当日完成卸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6月9日,大队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20000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运输的典型案例。涉事车辆超限幅度高达130.97%,属严重超限违法行为,不仅对公路路面及桥梁造成极大损害,更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执法部门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强化普法教育,促使当事人认识违法危害、主动消除隐患,体现执法力度的同时展现执法温度。本案的查处,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货运经营者及托运人形成了有力震慑,警示全行业必须严守合法装载底线。
四、安全提示
货运经营者、驾驶员及托运人必须严格遵守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装货时务必核对车货总质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超限运输不仅面临高额罚款,更将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运输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对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装载配载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带病”车辆和超限车辆上路行驶。托运人亦应严格履行合法装载义务,不得强令或授意驾驶员违法超限运输。


(一审:朱元杰;二审:杨安;三审:张镂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