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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关于取消部分民办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职业民办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5年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6年2月我局对我区行政许可的培训机构开展2025年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中对我区8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其中5家培训机构因行政许可证书过期、无固定场地、连续两年质量评估不合格等原因,对下列公司的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政许可予以取消。

一、机构名称:怀化市喜茗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办学许可证号:1811004010002

取消理由:证书已过期,长期未开展培训、未进行质量评估;

二、机构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宇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办学许可证号:1811004010005

取消理由:证书已过期,长期未开展培训、未进行质量评估;

三、机构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宁桂仁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1811004010006

取消理由:证书已过期,长期未开展培训、未进行质量评估;

四、机构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奥美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1811004010001

取消理由:证书已过期,连续两年质量评估不合格;

五、机构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美汇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办学许可证号:1811004010008

取消理由:证书已过期,连续两年质量评估不合格;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3日

上述相关机构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行政许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陈述、申辩。

 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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