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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六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6月19日至8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鹤城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5年10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鹤城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支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和局党委有关要求,坚定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中心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副书记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区委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制定《中心党支部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按照巡察整改“四个一”即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要求,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对账销号,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坚定扛牢区委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上率下抓整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3个,带动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履行“一岗双责”;高频次、高密度调度部署整改工作,推动中心上下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中心主责主业相结合,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鹤城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对综合部等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第一议题”的收集,规范“第一议题”上会审核机制。三是修订完善了《中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从学习内容、形式、频次和责任分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第一议题”制度的严格执行。

(二)反馈问题:制度管理力度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修改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公务下乡等规章制度,成立督查专班不定期开展上下班纪律督查,公务外出一律实行在办公软件上层级审批,规范审批流程。二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重点整治“谋人不谋事,谋职不尽职”,重塑“在岗在位在状态”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与绩效考核机制,将考勤情况、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直接挂钩。

(三)反馈问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岗位权限配置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对各业务部门岗位权限进行全面梳理,依据岗位分工及职责确定岗位权限,对重复、混用等权限配置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涉及资金管理、数据安全、重要业务审批等高风险岗位,形成最新业务权限登记表。二是进一步完善、修改《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一事双岗双审”制度,强化初审、复审、审核岗位制约,全面加强经办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对高风险的经办权限严格把控,严防各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定期开展业务系统权限自查,严格遵守各项业务的经办、审核、审批权限互相不兼容,明晰权限边界,严禁一人拥有不相容的经办权限。目前,已制度性开展季度权限自查2次。

(四)反馈问题:违规发放工会兼职会计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第十条规定发放工会兼职会计补贴。2026年后不再发放兼职工会会计补贴。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发放标准,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原则。

(五)反馈问题:在租车的情况下,超额领取下乡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超额领取的下乡补贴追缴清退,党支部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组织谈话。二是进一步规范下乡及公务出差申报审批制度。在通过办公软件层级审批的同时,规范下乡审批单管理制度。

(六)反馈问题:无依据为女职工购买商业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怀化市鹤城区妇女联合会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鹤城支公司联合发布倡议书为女职工购买商业险,但对工作中存在的程序意识淡薄等进行深刻剖析。党支部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组织谈话。二是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必须事前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事中严格集体研究,规范审批和财务监督,事后留存完整的会议记录备查。通过规范决策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

(七)反馈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支部已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中心党员大会,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内容进行重新表决,后续形成合规决议并上报备案。二是组织支部班子及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升支委的履职能力和规矩意识。三是建立发展党员关键环节“双重审核”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监督会议记录和表决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有据可查。

(八)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分层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人员结构专题会议,根据岗位匹配度,优化岗位人员结构,确保关键业务岗位配置一名年轻干部,做好老中青传帮带工作。二是针对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已向局党委专题汇报,请求通过招考和调入的方式,充实人员,特别是解决30-40岁人员断层问题,最大程度满足服务群众工作需求。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常态化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刻认识基金规范运作、日常考勤管理、权限设置、发放津补贴从严管理的重要性及党支部程序的规范性。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人员思想认识,转化为常态化成效。

(二)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基金管理、人员岗位及权限、发展党员程序等关键环节,开展同类问题专项排查。同时,针对典型问题,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常态化进行学习,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232956,邮政信箱: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行政综合楼3楼,电子邮箱:hcqylgs@163.com。

(一审 张琴;二审 向佳唯;三审 杨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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