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件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有关规定,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免予办理注销登记,视为已注销,原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特此通告。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