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集中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案例
1.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鹤城区某网络餐饮店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某经营主体在外卖平台公示门头配图及实体门店门头,均标注“舌尖上的美食网络评选大赛第一名”“百年经典 世代传承”等宣传用语。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荣誉、历史传承相关佐证材料,该宣传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为查清案件事实,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怀化市鹤城区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鹤城区某烘焙店涉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2026年4月15日,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中,对鹤城区某烘焙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的蛋糕、面包制作间里的操作台上摆放了一瓶烘焙脱模油,产品外包装标示:类别为食用油脂制品,保质期12个月,瓶底生产日期为2025年03月04日,已超过了保质期限。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3.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鹤城区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6年4月17日,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鹤城区某餐饮店店内冰柜存放的无花果干(生产日期:2025年7月25日,保质期180天),白茉莉花(生产日期:2025年1月4日,保质期12个月),柠檬片(生产日期:2024年11月29日,保质期12个月),西米(生产日期:2024年7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4.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入网餐饮经营者涉嫌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2026年6月6日,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夏某在某外卖平台经营了两家外卖店铺,一家为“某麻辣香锅店”,另一家为“某盖码饭店”,经线下查证,这两家店铺在同一地点经营,属于线上双店接单,线下一店制餐。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一审:彭甦;二审:朱静;三审:陈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