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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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按照怀化市工作部署,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督察发现,2023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20.3%,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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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鹤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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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等。 2.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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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区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2025年3月25日,就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的问题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 2.制定工作方案。我区于2025年3月4日,制定了《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鹤发〔2025〕2号),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等。2025年3月24日,区环卫服务中心制定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工作方案》。 3.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我区近两年新增环保垃圾桶1746个、二分类垃圾回收点962处、四分类垃圾回收亭184座(含智能回收机4组)、更换生活垃圾收集车456辆,修缮分类果皮箱230组。并按照城区主次干道100米至200米、商业街圈及人流量较集中区域50米至100米配置1组分类果皮箱的标准,设置分类果皮箱3270组。目前,我区共有环保垃圾桶3700个、分类果皮箱3270组、二分类垃圾回收点962处、四分类垃圾回收亭284座(含智能回收机4组)、生活垃圾收集车456辆。 4.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2024年,我区新增垃圾转运车14辆(含新能源4辆),投资约342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投资约100万元;改造完成18座垃圾中转站(其中13座垃圾中转站由原来的地坑式垃圾中转站升级为箱式一体化垃圾中转站,5座垃圾中转站增设了负离子负压除臭设备),投资约430万元;2025年在青山溪建成大型生活垃圾收集分拣压缩转运中心1座,投资约3355万元。我区现共有垃圾清运车辆81辆(含新能源车4辆),垃圾中转站44座,日常实行生活垃圾即满即清、日产日清,日转运城镇生活垃圾量约541.86吨。 目前,我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日产量约52.1吨)统一运送至中方县湖南联合思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场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他垃圾(日产量约541.86吨)统一运送至怀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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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达到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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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何时销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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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 反馈电话:0745—28660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