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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环卫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部:负责城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数字城管服务部:负责日常数字城管案件的派遣、处置、协调、督办;负责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等工作的数字城管考核;负责市、区数字城管部门的协调。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计财部:主要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内审、内控及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66021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部:负责拟订区本级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编制全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参与全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办公场地的维修维护、水电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环卫业务服务部:负责拟订区本级环境卫生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作业规范及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工作;负责区本级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核算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运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环卫统计工作;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环卫业务督办事项等。

联系电话:0745-2856315

环卫督查部:负责对中心下属机构清扫保洁、设施维护、垃圾清运、机械化作业等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整改、处罚、考核。

联系电话:0745-2856710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起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培训教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责公务车辆、环卫专业车辆日常管理及交通事故、职工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56317

法制监察部: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环卫政策、法规的咨询;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矛盾纠纷及事故协调处理;负责协办针对本中心环卫案件的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助环卫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

联系电话:0745-2856970

人事教育培训部:主要负责中心的党建、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再教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56316

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下辖18个副科级事业机构:

1.城中机械化作业大队:负责城中街道、城北街道和盈口乡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5111511578

2.城南机械化作业大队:负责城南和红星街道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5574547227

3.紫东机械化作业大队:负责迎丰和坨院街道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3487559831

4.区清运大队:负责全城区垃圾清运工作。联系电话:15211527577

5.区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所: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联系电话:15907450367

6.区车辆修理所:负责垃圾清运车辆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联系电话:18507450745

7.区水上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舞水河、太平溪及支流的水域卫生,负责7条铁路沿线及城中村垃圾清运工作。联系电话:15107450018

8.区物业管理所:负责城区地下通道、环卫设施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3574576123

9.区城中环卫所:负责城中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5074578288

10.区迎丰环卫所:负责迎丰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8975088033

11.区红星环卫所:负责红星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3787599944

12.区城南环卫所:负责城南区域(含高铁南站)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3787521677

13.区湖天环卫所:负责城南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3807456327

14.区城北环卫所:负责城北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5874588321

15.区团结环卫所:负责城北区域(含火车站)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9375093057

16.区紫东环卫所:负责坨院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5115196858

17.区城东环卫所:负责坨院区域(城东区域、含区委、区政府机关)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9974505732

18.区城西环卫所:负责盈口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5115203693

(一审:李勇;二审:舒海斌;三审:夏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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