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环卫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部:负责城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数字城管服务部:负责日常数字城管案件的派遣、处置、协调、督办;负责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等工作的数字城管考核;负责市、区数字城管部门的协调。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计财部:主要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内审、内控及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66021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部:负责拟订区本级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编制全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参与全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办公场地的维修维护、水电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66076
环卫业务服务部:负责拟订区本级环境卫生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作业规范及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工作;负责区本级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核算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运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环卫统计工作;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环卫业务督办事项等。
联系电话:0745-2856315
环卫督查部:负责对中心下属机构清扫保洁、设施维护、垃圾清运、机械化作业等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整改、处罚、考核。
联系电话:0745-2856710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起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培训教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责公务车辆、环卫专业车辆日常管理及交通事故、职工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56317
法制监察部: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环卫政策、法规的咨询;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矛盾纠纷及事故协调处理;负责协办针对本中心环卫案件的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助环卫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
联系电话:0745-2856970
人事教育培训部:主要负责中心的党建、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再教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2856316
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下辖18个副科级事业机构:
1.城中机械化作业大队:负责城中街道、城北街道和盈口乡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5111511578
2.城南机械化作业大队:负责城南和红星街道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5574547227
3.紫东机械化作业大队:负责迎丰和坨院街道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3487559831
4.区清运大队:负责全城区垃圾清运工作。联系电话:15211527577
5.区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所: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联系电话:
6.区车辆修理所:负责垃圾清运车辆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联系电话:
7.区水上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舞水河、太平溪及支流的水域卫生,负责7条铁路沿线及城中村垃圾清运工作。联系电话:
8.区物业管理所:负责城区地下通道、环卫设施清洗工作。联系电话:13574576123
9.区城中环卫所:负责城中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0.区迎丰环卫所:负责迎丰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1.区红星环卫所:负责红星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2.区城南环卫所:负责城南区域(含高铁南站)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3.区湖天环卫所:负责城南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4.区城北环卫所:负责城北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5.区团结环卫所:负责城北区域(含火车站)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6.区紫东环卫所:负责坨院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15115196858
17.区城东环卫所:负责坨院区域(城东区域、含区委、区政府机关)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18.区城西环卫所:负责盈口区域管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联系电话:
(一审:李勇;二审:舒海斌;三审:夏雪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