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举行公众听证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3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主城区招生方案》)。为稳妥有序实施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决定对2026年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举行公众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制订的《2026年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重点就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中的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阳光分班及学位录取等内容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
相关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小学学校负责人2人、初中学校负责人2人通过邀请方式产生。
普通市民10人参加听证会。普通市民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报名先后顺序产生,超过10人时,以报名时间确定前面10人,不足10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安排。普通市民应为主城区义务教育各年级学生家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教育事业,能够客观发表意见。
四、普通市民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听证会报名人员登记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168号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基教股。
2.网络报名。将《听证会报名人员登记表》和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扫描件发至邮箱hcqjjg2024@126.com,即完成报名程序。
五、听证纪律
(一)听证代表应准时到达现场参加听证。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实事求是,针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合法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应当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的行为。对扰乱听证秩序的,将责令退场,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6日(星期三)17:30前在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官网(http://59.231.127.40:8002/uas-center/a?login)公布。
2.请参会代表于5月7日(星期四)8:30前到区教育局基教股领取《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于听证会前认真研究。参会代表不得将《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复制、外传、发网上。
3.听证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人员登记表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
(一审:杨理纲 二审:仇仁明 三审:仇春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