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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量化考核分值+文化考试分值=总评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遇分值相同者,则按(鹤委〔2010〕39号)有关条款执行。2、如对考核考试赋分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到鹤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鹤城区云箭嘉苑C区西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电话:07452250081)复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