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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的四项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431200/2024-010129
  • 文号:鹤政函〔2020〕89号
  • 统一登记号:HCDR-2020-000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5-12-30
  • 签署日期:2020-12-29
  • 登记日期:
  • 发布机构:
  • 主题分类:
  • 发文日期:2020-12-29
  • 公开责任部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鹤城区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的四项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怀化市鹤城区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

危行案(事)件的四项措施

近期,我区铁路沿线连续发生多起学生行走铁路、在铁轨上摆放障碍物、石击列车等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事件,给铁路和学生人身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我区铁路交通事故和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保障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四项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严明工作职责

成立怀化市鹤城区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教育和分管交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怀铁公安处治安支队、各乡镇(街道)及铁路相关站段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委政法委,由铁护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校长、沿线各铁路派出所所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区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将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常态化督查,实行“一月一督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广播、微信等媒体媒介加大铁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区教育局负责将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绩效和校长绩效考核,并相应成立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的相关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与区平安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顺接涵洞、天桥等两侧道路、引路、挡墙等防护工程建设,解决铁路沿线群众无路可走、有路不好走的难题。

区人社局负责从现有公益性岗位中适当调整人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提醒和劝阻学生随意行走、跨越铁路。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铁路沿线学生易经过路段排查整治,督促辖区护路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利用村村响,便民服务群、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辖区各学校负责成立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家长委员会,加强学生铁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发动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突出抓好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构建人人参与的家校协防机制。

各铁路派出所负责利用视频监控对重点路段进行盯防,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铁护办、乡镇(街道)、区教育局、学校等相关部门和责任区民警,形成快速处置通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铁路站段负责加大铁路沿线配套设施建设,在重点路段增加交通涵洞建设项目。在学生上下学途径铁路未封闭区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加大对已封闭区段破损防护设施的排查力度,并及时修复,防止人员进入。

二、强化宣教警示,严格学生管控

(一)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各学校应聘请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副校长,原则上应聘请铁路公安民警和辖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定期或不定期参与、督查和指导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建立“教师爱路监督队”、“红领巾护路宣传队”等队伍,积极开展爱路护路实践活动;每周组织学生唱一次拍手歌;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分别邀请铁路公安民警开展一次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安全常识、爱路护路典型事例、《辣俐婆护路记》动漫宣传片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常识教育课;每学期动员师生和家长签署一份“知路·爱路·护路”《倡议书》;每学期举办两次以上“知路·爱路·护路”主题班会课;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知路·爱路·护路”征文、手抄报等活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标语或标牌,设置一处固定宣传窗,不定期利用宣传展板、黑板报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不钻车爬车,不击打列车、放置障碍、抢越道口、抛掷物品;不攀登塔杆、车辆;不损坏、翻越栅栏,不损坏设施,不堆放、悬挂物品;不在铁路边放牧、放风筝气球;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玩耍;不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上或隧道内通行。

(二)加强校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将居住在铁路附近,或上下学途经铁路的学生摸清底数,并建立留守儿童花名册,切实做好家校对接,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联系,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两次上门家访,重点宣传。寒暑假期间坚持每周开展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提示教育,提醒家长和监护人履行好孩子的看管职责,加强学生在校外期间的监管,时刻保持对孩子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居住在铁路附近或上下学途经铁路的学生,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委会的作用,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发动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突出抓好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构建人人参与的家校协防机制。

(三)加强重要时段管理。强化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缺勤学生追踪报告制度、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格课堂监管,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清点人数,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逗留铁路沿线。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进入铁路玩耍。放学前、周末和节假日前,学校或班主任要利用微信、短信等家校沟通方式发送安全提示信息。

三、坚持巡查排查,严防学生危行

(一)加强风险路段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对沿线学生易经过路段实施“一周一排查”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迅速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确保限期整治到位。

(二)加强重点路段巡查。各乡镇(街道)安排护路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确保上下学期间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及时提醒和劝阻学生随意行走、跨越铁路。区铁护办积极协调铁路相关部门,在学生上下学途径铁路路段修建防护栅栏,设置警示标语。

(三)加强留守儿童监管。各乡镇(街道)建立留守儿童花名册,发动党员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联系,共同参与对属地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督促留守儿童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组织辖区内学校、社区、居民小区、志愿者协会等代表会同铁路公安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落实监管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一)区安委会和区平安办将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教育局将防范学生进入铁路发生危行案(事)件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绩效和校长绩效考核。

(二) 对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路段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学生发生铁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铁护办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每月抽查一次。发现有学生上铁路的,对所属学校通报批评;屡次发生学生上铁路或发生1次案(事)件的,对所属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进行对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整改,对所属学校予以黄牌警告;对整治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导致年度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案(事)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所属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进行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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