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该《怀化市鹤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以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行为相挂钩机制。

根据最新数据,我区目前粮食生产任务面积合计10.6万亩,水稻面积8.7万亩,旱地1.9万亩。根据区自然资源局反馈,我区耕地保有量9.42万亩,基本农田7.0538万亩,耕地保护目标8.8582万亩。

二、制定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于今年5月份起草并形成《怀化市鹤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5月24日《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黄金坳镇、凉亭坳乡、盈口乡、坨院街道办事处、城南办事处、河西办事处、黄岩管理处等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纳修改了5条。经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该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具体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局党组会议一致通过形成送审稿,于2023年10月19日送至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于2023年10月26日合法性审查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将农资综合补贴、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发放一次,目的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补贴资金直接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补贴资金在每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文件的重点内容的说明:每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区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当年上级下达资金和补贴面积等情况综合测算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95元/亩。为降低和其他地区补贴标准差异,保障年度间政策总体稳定,补贴标准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即最高按照114元/亩补贴。

我区根据各乡镇(涉农街道)上报补贴面积进行发放补贴,通过惠农“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位。在申报审核补贴中,采取村、乡、区三级公示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1.农户申报。农户自行向村民小组组长申报登记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等相关信息,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的登记表,并汇总上报到村委会。

2.村组公示。村委会对本村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在村公示栏或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国有农场开展数据采集申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乡级核录。根据各村上报面积,乡级组织逐村复核上报数据,并将核定无误的数据经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乡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实结果,各乡镇负责录入补贴面积等补贴发放相关基础数据。

4.区级核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对上报数据抽查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建议,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均要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享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应拨付到其对公账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