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解读《关于开展中心市场周边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市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第一、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条规定,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第二、保障消防安全。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单位,对中心市场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农贸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发现中心市场周边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市场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的现象严重,消防隐患突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并且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涉及商户众多,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治。
第三、落实问题整改。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一迎三创”工作,对商场、市场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管理有明确标准。市、区领导多次对中心市场周边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市场实地调研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督查室就忠建书记调研“一迎三创”工作下发《交办函》。鹤城区专门成立了中心市场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心市场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农贸市场市容整治工作方案》。其中,制定《关于开展中心市场周边及东兴步行街临时市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的通告》是落实问题整改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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