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怀化市鹤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5月30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该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2020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明确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步骤及措施、工作要求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与法治相衔接,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全市创新发展的示范区、湖南西部的首善区、全国知名的康养旅游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主要措施

1.     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资源。

2.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3.     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4.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

2.    加强组织领导;

3.    严明工作纪律

4.    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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