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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坳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黄金坳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黄金坳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2025-CZ-113

3、采购项目预算:68.7万元/年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01

黄金坳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见采购需求

1年

68.7万元

68.7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 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6)投标经办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报名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两份。(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3)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29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http://www.hechengqu.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卢女士

2、电话:0745-2557950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石门乡阳塘村(鹤城工业集中区阳塘产业园)

(3)联系人:卢女士

(4)电  话:0745-255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3)联系人:谢女士

(4)电  话:1937217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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