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9月28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翟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调整方案
(一)财政收入调整方案。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财政收入总计26.25亿元,建议调增0.88亿元,调增后财政收入总计为27.13亿元。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1.上年结转收入调增0.15亿元。按照上年实际结转数调增0.15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增0.7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增0.4亿元;借新还旧债券收入调增0.33亿元,用于债券还本。
3.上级补助收入不调整。
4.公共财政收入不调整。
5.调入资金不调整。
6.地方财政收入不调整。按照怀化市政府《关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通知》下达的非税收入压减任务要求,2018年地方财政收入6.72亿元保持不变,其中非税收入2.23亿元调整为1.68亿元,调减0.55亿元;税收收入4.49亿元调整为5.04亿元,调增0.55亿元。
(二)财政支出调整方案。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政支出总计26.25亿元,建议调增0.88亿元,调增后财政支出总计为27.13亿元。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0.87亿元。其中:一是人员支出调增0.1亿元。调增原因是新增人员、差额及自收自支人员财政配套支出调增0.1亿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调增0.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安排支出0.4亿元,税收征收经费支出0.16亿元,云箭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02亿元,社区辅警专项配套等项目支出0.04亿元);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列收列支)不调整;四是上年结转支出调增0.15亿元。
2.地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调增0.01亿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财政收入调增0.88亿元,财政支出调增0.88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方案
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5.73亿元,建议收入调增2.16亿元,调增后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7.89亿元。调整项目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增1.6亿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0.05亿元。
3.上级基金收入(列收列支)调增0.03亿元。
4.上年基金结转(含上级基金)调增0.4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方案
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5.73亿元,建议支出调增2.16亿元,调增后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7.89亿元。调整项目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提支出调增0.5亿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0.96亿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调增0.06亿元。
4.调入公共预算支出调增0.4亿元。
5.上级基金支出(列收列支)调增0.03亿元。
6.结转下年支出(含上级基金)调增0.21亿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2.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16亿元,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0.03亿元,建议收入调增0.01亿元,调增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0.04亿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为0.03亿元,建议支出调增0.01亿元,调增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为0.04亿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4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不调整。
五、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计划调整方案
(一)部门预算调整方案
1.部门预算收入。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为29.28亿元,建议调增1.87亿元,调整后的部门预算收入总计为31.15亿元。
2.部门预算支出。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为29.28亿元,建议调增1.87亿元,调整后的部门预算支出总计为31.15亿元。
3.部门预算调增原因。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1.62亿元。
4.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区部门预算收入31.15亿元,部门预算支出31.15亿元,收支预算平衡。
(二)政府采购计划调整方案。年初全区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申报金额1.91亿元,30个单位申请调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后净额为调增0.24亿元。调整后2018年全区政府采购部门预算金额为2.15亿元。其调整的原因主要为:一是项目配套的上级补助资金必须在当年实施采购;二是项目实施采购的突发性、紧急性;三是新增政府重点项目的采购。
六、按预算法要求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
2018年5月15日,我区收到棚户区改造政府债券资金3.88亿元,按照中央文件规定,全部用于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七、下阶段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适应税制改革,完成收入任务。主动适应国地税合并税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对接,及时研判税制改革后的税收征管形势,不断提高征管效率、规范征收管理,为下一步非税职能移交做好工作准备。同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重点税源、新税源的培育,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强化综合治税,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公共财政年度收入10%增长计划的圆满完成以及地方收入非税占比压减到市政府要求的合理水平。
(二)落实“三保”支出,保障正常运行。进一步优化支出次序,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予以保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为建设西部首善区、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区做好财力保障。
(三)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重点工作。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强化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防止“返贫”,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投入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力度,全力认真整改违规举债,加快偿债力度,推进平台公司转型,积极争取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四)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对没有支出来源的项目不予安排。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按照“支出进度到位、指标调度到位”的要求,加快上级转移支付限时下达速度,加快专项资金计划使用进度,确保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严控财政对外借款,加大清收力度。
(五)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运行。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加大扶贫资金跟踪问效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化解新增支出。加大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全区有序运转。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六) 积极向上争取,缓解本级压力。上半年,我区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33亿元,有效缓解了区本级财政运行压力。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充分利用特殊困难区、国家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省级贫困县政策等有利因素,争取在生态功能区补助、特殊困难补助、革命老区补助、工资提标、公车改革等重点环节有所突破,尤其是我区在服役士兵安置、解决军人家属及子女就学就医等方面的支出付出很多,更应加大争取力度,切实缓解压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要全面完成今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的困难很多,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压力巨大,但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将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