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城区迎丰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今年以来,迎丰街道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紧紧围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2024年度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指示批示等,严格落实“三个全面”“五个牢牢把握”要求,制定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开设学习专栏,加强宣传阐释,提高学习实效,确保入脑入心。发放学习书籍600余套,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11次,专题党课14次。
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将法治建设作为引领全面依法治街道工作的思想旗帜,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与一般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思想5余次,多批次、全覆盖,组织各办(中心)站、各社区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委法制办组织的如法网无纸化普法学习和考试,普法通过率100%。通过加强普法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全面提高了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针对具体情况,在不同时段采取相应的法治宣传形式,使宣传工作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例如将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和日常禁毒宣传相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制作禁毒法治宣传专栏,并在办公区显示屏滚动播放,让禁毒意识深入人心,让人们远离毒品;森林防火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住季节性节点(春节、春耕生产、清明节等)。今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林长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册5000余份,深受广大群众青睐,解答法治信息咨询,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坚持案件查处和法律知识宣传相结合的原则,使案件查处过程也是群众受教育学习和普法的过程。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到位。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办(中心、站)及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设立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强化公正司法、司法服务公信实现新提升。充分发挥街道各级调委会作用,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网络。在工作中,将常规排查与重点排查有机结合,在重点领域和敏感时期开展“拉网式”的排查调处。截至目前,街道街道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起,调处成功123起,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
三是筑牢信访维稳防线。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扩大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的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街道综治部分加强对来访群众的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走访的思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推进社会救助、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同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条,其中工作动态34条,文件通知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人事信息类2条,财政信息类1条。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对街道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从严督促班子依法行政,街道不存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2023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尚不成熟。由于街道一级执法权有限,无专业执法人员队伍配备,基层现有执法队伍难以满足执法工作要求。二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充分。普法形式相对单一,普法多样化、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需要提高。当前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注重通过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培养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进一步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训提升现有人员法治素养,不断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法治队伍力量。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实“红色网格”,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引导社区居民提高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利,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集体意识和行动自觉。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街道工作委员会
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