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民生可感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好民生可感行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办好2024年省十大重点民生实事22个项目、省内教育和医疗对口支持帮扶2项工作以及市重点民生实事7个项目,在就业、养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省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1、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①建成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1所。继续推进“特立教学楼”“特立体艺馆”建设,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阳花”行动。在全市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场次110次,服务人数39200人。(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③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为3100名新生儿免费提供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④普惠托育服务“护蕾”行动。加大公办托幼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职工提供普惠托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置婴幼儿托班;加强对托幼从业人员的培养,新增501个托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
3、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⑤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5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50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400元/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均从80元/月·人提高到90元/月·人。(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⑦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从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养育从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4、关爱特殊群体
⑧农村适龄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2500人。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治疗成本和患者死亡率,缓解贫困妇女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区妇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⑨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65户。残疾人家庭地面平整及坡化、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起居室改造、卧室改造及水电改造等,改善残疾人家居、活动条件,增强残疾人自我照护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者的负担。(区残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⑩康复救助残疾儿童。为130名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包括听觉语言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康复训练。(区残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⑪城镇新增就业6610人;就业用工社保“三合一”数字服务。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立足服务“5+10”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三大特色产业集群,突出就业优先,紧盯重点群体,强化就业服务和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不断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用工社保“三合一”数字服务区本级、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覆盖村(社区)达到30%;各级人社政务服务“三合一”事项不少于20项,实现“一表申请、联动办理”,高频事项在规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⑫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7个。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增设老年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将其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对享受助餐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⑬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8户。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家庭居住环境评估情况,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其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⑭提质改造爱晚老年学校1所。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方面按照适老化要求进行提质改造,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老年学校。(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⑮提供法律援助案件440件。强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⑯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对11个乡镇(街道)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易操作、易维护的救援装备,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减少重大自然灾害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⑰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工程。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验收。(区融媒体中心、区财政局)
8、提升数字服务能力
⑱实施数字政务提质增效惠民工程。实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增效惠民项目,其中新增上线17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如企业变更登记、就医等);新增惠民便企示范应用场景和高频特色服务事项超过7个;企业和群众办事纸质证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至90%以上。争取半年内实现政务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到2024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并进入到全省前列。(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区税务局)
⑲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完成加载交通出行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任务1.7万人;城区公交车载设备(机具)改造率达90%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
9、改善人居环境
⑳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9个。通过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进一步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10、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㉑农村“三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安防。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4公里(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旅游资源产业路、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7.08公里(含标志标牌);普通国省干线精细化提升15.1公里。(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鹤城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
㉒农村水源保障及灌溉能力提升。实施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蓄水能力19万方。(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全面推进省内教育医疗对口支持帮扶工作
1、教育帮扶。按照帮扶计划,接受长沙市优质中小学样采用一对一方式,对计划中确定的区薄弱学校进行委托管理,区拟托管怀化五中、河西中学、太平桥小学。每年培育一批骨干老师,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目前怀化市教育局与长沙市教育局正在协调。(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医疗帮扶。按照帮扶计划,接受省内高水平医疗机构与计划中确定的本市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开展周期不低于3年的结对帮扶。(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三)全面实施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1、继续推进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聚焦补齐设施短板和创新服务能力,完成17个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促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品质提升。(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2个(含省重点民生实事29个)。通过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增强居住安全系数、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3、实施中医体质辨识行动。完成全区12000人次的中医体质辨识。按照国家《食养指南》要求,开展慢性病人的食养调理,指导居民按节气膳食养生,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4、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所。对3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新改扩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实现学校合理布局,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
5、新建高标准农田0.47万亩。通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强化农田建后管护,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实现粮食稳产高产。(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6、实施国土绿化0.16万亩。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间伐、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具体任务以市里文件为准)。(区林业局)
7、建设城乡垃圾中转站。通过在主城区提质改造10座垃圾中转站,进一步加大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魏柯任召集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张建华任副召集人,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妇联、区残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牵头单位主要责任,各责任单位(乡镇)配合责任。牵头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门力量直接抓。按照“10月上旬基本完成任务,11月底全面完成任务的”要求,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在全省、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季度通报和年底考核中拼争上游。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三看三评三比”工作机制,“三看”为“看台账、看系统、看现场”,即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度验收标准》为依据,对所有项目的工作台账、系统后台和项目现场进行核验查看,核查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三评”为“平台评、码上评、专项评”,即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对项目进度、项目验收率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民生实事码上通”二维码为依托,让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人民群众的评价,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项目实施单位、新闻媒体等代表的方式,评价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三比”为“比序时进度、比问题销号、比经验推广”,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对指标序时进度达到情况、各项问题的解决销号情况和经验的总结推广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强化项目推进过程管理。
(四)强化结果运用。将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纳入对区直单位和各乡镇的绩效评估专项考核,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未完成的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