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示公告(2025.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审查,提交的注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注销下列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发文起下列企业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及主管部门监督。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怀化市弘益堂大药房 |
湘DA745000058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交汇处鹤城区政府斜对面综合楼栋104室 |
邹** |
邹** |
邹**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不含罂粟壳、不含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不含冷藏药品、不含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
企业主动申请 |
2025年2月12日 |
2 |
湖南本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怀化同泰店 |
湘CA745000144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云箭嘉苑D区21栋107门面 |
张* |
唐** |
毛**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不含罂粟壳、不含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血液制品、胰岛素(含冷藏药品、不含冷冻药品) |
企业主动申请 |
2025年2月18日 |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745-2866872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一审:张妍青;二审:李林峰;三审:赵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