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首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成功

春节前夕,鹤城区黄岩大坪村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完成了对符合条件的308名村民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成为该区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新政策后的首批受益者,共计补助金额9240元。

2024年初,区人社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精神,坚持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社会资助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做强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的第三支点,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机制,助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通过扎实开展全区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摸底调查,充分了解居民年龄结构、流动外出情况、参保意愿和集体组织实际收支现状,围绕补助方式合规性、补助标准公平性、补助缴费可持续性进行探讨,确定了黄岩大坪村为第一个集体补助试点村。

黄岩大坪村为了切实完成试点工作,结合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情民意、试点意向等综合因素,根据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补助金额、补助标准、补助范围等情况进行反复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以“平均普惠式”的方法实施补助。

下一步,区人社部门将择机扩大试点成果,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参保群众。

(一审 龚泓元;二审 张玉刚;三审 杨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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