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人事调整等公开信息。2024年全年,累计在鹤城融媒体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严格保护信息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了逐一排查,未发现有涉密涉敏的信息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加强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其分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确保常态长效高质量。局党组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服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该工作纳入单位重点事项。主动接受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接受公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一是因领导调整分工未及时明确;二是因信访内容比较敏感,在政务信息公开程度方面有所局限。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进步,提升效率,加强学习,做到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