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根据国家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怀化市信访局的统一部署,5月份在全区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坚持信访系统内外同频共振、工作部门与新闻媒体密切联动,网上网下同步发力、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切实增强机关干部法治素养,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好学习部署。5 月上旬,区信访局将结合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对《条例》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各单位学《条例》、用《条例》、宣传《条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将《条例》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和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有关会议议题,进一步从思想上把握信访工作的最新具体要求,及时跟踪报道和宣传学习贯彻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通过举办集中培训、座谈研讨、专题讲座、宣传报告会、发放学习解读资料等形式,对全区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把握准确核心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三)强化宣传阵地。在各信访接待场所播放或张贴《条例》内容、标语、海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并对重要条款规定进行解读。协调在区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攻势,快速形成多渠道流量峰值。利用各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以及户外电子屏、社区宣传栏等组织《条例》宣传,做到大街小巷家喻户晓。
(四)丰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组织现场咨询服务、文艺汇演等,促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在新闻媒体发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学习心得体会,解读《条例》内容,报道反响和举措。创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折页、海报、传单等,购置《条例》单行本向群众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条例》宣传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研究谋划,周密部署实施,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加强乡镇街道信访部门以及与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动,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平台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举办群众参与度广、接受度高的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化解”活动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行动的重要抓手和强大推力,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强化舆情管控。要紧扣宣传月活动主题,发掘信访好故事,传播信访好声音,凝聚形成做好信访工作正能量。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认真做好总结。要做好宣传月活动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活动资料,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总结本地区开展情况,并于6月3日前报区信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