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0100,电子邮箱:hczfb2230100@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办公室积极履行主动公开义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围绕民生热点,主动公开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医保报销标准、就业招聘活动等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规划、项目建设审批等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达100%。其中,予以公开9件,因重复提交申请原因不予受理1件,并向申请人详细说明理由,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各环节均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标准。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对各部门产生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类存储,方便查询与利用。定期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避免出现过时或错误信息误导公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优化界面设计,增强搜索功能和用户体验。完善信息发布模块,确保各类信息展示清晰、易于获取。二是拓展政务新媒体矩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推送热点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增加与公众的互动。同时,加强平台安全防护,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组织部门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重点检查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公开程序的规范性。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各部门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本年度组织信息公开培训1次,覆盖工作人员40人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质量方面,部分内容简略。监督保障缺乏实时监控、奖惩机制不完善。

(二)改进情况

提升信息质量,改进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包括升级处理平台、优化搜索和更新、完善监控与奖惩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办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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