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0100,电子邮箱:hczfb2230100@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多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政府公报、规划计划等内容,总计发布12份政策文件,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在工作动态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门申请入口,并完善了线下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我们依法依规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率达100%。全部予以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体系。在信息收集环节,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责任,确保信息来源广泛且准确。在审核环节,严格执行多层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从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优化界面设计,提升了页面加载速度和浏览体验。完善信息检索功能,通过关键词匹配、分类筛选等方式,使公众能够更快捷地找到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组织部门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全年开展检查4次。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开展信息公开培训1次,参与培训人员50人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一些重要决策信息未能第一时间发布,导致公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动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有待提高。同时,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部分民众对政府信息获取途径不熟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积极的改进措施。建立信息发布时效监督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重要信息能及时公开。加强信息审核流程,增加多轮校对环节,最大程度减少内容差错。加大对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宣传、线上推广等多种方式,提高民众对政府信息获取途径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办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