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政小鹤“湘易办”微课堂(一百零六)

最新女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自2025年3月1日起提高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参保女职工因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4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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