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政小鹤“湘易办”微课堂(一百零四)


离婚登记

双方带上户口簿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须一致,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户主姓名须一致,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上住址需与户口本上住址一致,结婚证原件,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须共同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初审无误后将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上将为您注明离婚冷静期时限与审查登记(领证期)时限,按照注明的时间段带上以下材料前往登记处办理后续流程。

1、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的派出所户籍专用章须一致,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户主姓名须一致,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已婚,双方本人到场;

2、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上住址需与户口本上住址一致;

3、双方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当事人近期半身红底免冠2寸单照各2张。


咨询服务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745-226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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