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政小鹤“湘易办”微课堂(一百零五)
结婚登记
(一)登记条件:
1.双方均是内地居民;
2.双方自愿结婚;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5.当事人双方均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6.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需自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机关领表亲自填写);
注:如有以下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①离婚后申请再婚者须提供离婚证或已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注:需开具生效证明)或离婚证明书。
②丧偶后申请再婚者须提供丧偶证明材料。
③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咨询服务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745-2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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