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 让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鹤城区财政局坚持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总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经济民生大事要事,“大账”有力度,“细账”有温度。

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原则。坚持将“三保”支出放在首位,每月做好资金分配计划,留足库款保障“三保”支出。在资金拨付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杜绝迟拨、欠拨现象,“三保”资金未足额落实到位的,原则上不拨付其他支出。

二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除上级出台的增支政策、应急救援事项外,不新增预算支出,不断完善支出管理,持续强化预算统筹和源头管控。

三是坚持“花钱必问效”原则。继续开展绩效管理提升行动,将绩效要求贯穿到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分配使用、财政改革、财会监督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更好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尤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效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支出,确保资金有效、高效使用。

 (一审:黄星;二审:旷永平;三审: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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