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更新的通知

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关于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更新的通知

怀房征〔2020〕2号

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委托行为,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按照《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怀房征发[2016]3号)第二条的规定,对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一年一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入库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提交资料

1、申请纳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的报告

2、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3、房地产估价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办公场所(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

4、房地产估价师资料及变动情况说明材料。

5、上一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及怀化市区范围内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情况的总结材料。

二、新入库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评估机构入库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设立在怀化市(县、市、区)范围内,经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对设立在怀化市范围以外的评估机构,愿意从事我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经怀化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在怀化市(县、市、区)住建局执业告知登记。

3、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估价资质。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5、最近三年内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6、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

(二)评估机构和估价师入库申报材料

1、评估机构入库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纳入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的报告、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3)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备案证书。

(4)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累计3万平方米以上证明材料。

(6)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7)价格案例资料。提供其在2019年1-12月间的估价案例,分住宅、商业、生产、办公四种类型,每类型案例不少于3例。

(8)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报告应具代表性,形成时间在2019年内)。

(9)申请在怀化市各县市区从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还应分别提交该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初审意见。

2、估价师备案库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资料:申请纳入估价师备案库的报告、审批表。

(2)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诚信守法执业承诺书。

(3)房地产估价报告二份(报告应具代表性,形成时间在2019年内,并附相关技术报告)。凡两年内无征收评估执业记录的,还需提供征收评估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记录或对征收评估有关程序的研究文章。

以上所递交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三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

三、受理与审核时间

受理时间:2020年3月9日至3月20日,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点: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B栋东头6楼607室

联系电话:0745-2799810   13762915115

联系人:冯治

                          2020年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