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当“护薪”人 鹤城区司法局调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8月初,当事人彭某到鹤城区司法局盈口司法所反映其在湖南某竹制品有限公司做带货直播,后因公司的效益不好,得到公司同意后离职了,但工资以种种理由没有给付,于是来请求调解,期望帮助其讨回应得的工钱。


接到调解申请后,盈口司法所调解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对湖南某竹制品有限公司合伙人唐某耐心的普及了法律知识,要求其积极履行工资给付义务。通过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本案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鹤城区司法局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坚持和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群众安“薪”不忧“酬”。

(一审 刘皆妤;二审 杨晓军;三审 彭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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